“举办乔迁喜宴,没有填写报告表做事前说明是违反规定的,你知道吗?”近日,金洞管理区乡镇计生办李某因违反规定,大操大办“进火”酒宴,被区纪委检查发现,经调查核实,给予其党内警告。
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察局把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歪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的突破口之一,打出一组漂亮的“组合拳”,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歪风,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明显好转,在全区营造了勤俭节约、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出台了《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提出“九个不准”,对红白事的操办规模、烟酒标准、宴请人数等进行严格限制。通过报纸、宣传栏、网络等媒介,对规定内容及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对规定内容进行认真学习,使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相关规定传遍大街小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严格申报程序。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嫁事宜(提前七天)、丧葬事宜(七天内)进行申报,并如实填写办理婚(丧)事宜报告表。副科级以下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事前告诫谈话,副科级以上由区纪委党风室进行事前告诫谈话,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自觉,认清“警戒线”,不碰“高压线”。
常态化督查。将党员干部职工办理红白事宜情况在本单位提前进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区纪委组织党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以及新闻媒体成立多个督查组,根据申报情况和群众举报进行抽查巡视和明察暗访,及时查纠违规行为。
严肃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抽查巡视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规定大操大办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根据情况,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不出现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2案2人,没收违规收受礼金近2万元,并在全区进行通报,起到了很强的震慑警示作用。
作者:刘福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