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公 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办发电〔2017〕82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区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收到市人民政府转发下达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后,区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经梳理分析,调查摸底,与我区有关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5件。通过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改措施等工作,全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完成整改5件,整改完成率为100%。
完成情况:
一是关于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的问题。自8月份以来,区党委就环境保护工作召开了5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了公安驻环保局联络工作室。
二是关于一些地方领导重显绩、轻潜绩,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的问题。9月6日区第四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巩固生态立区战略,大力创建生态文明新金洞;8月24日全区召开了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各级河长主体责任,下发1号总河长令,全面开展河道巡查,持续推动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落到实处。
三是关于有的干部对依法取缔黏土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金洞今年取缔了唯一一个砖厂,区党委研究决定,金洞以生态建设为主,近期内不再规划、审批、建设建筑砖厂。
四是关于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成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因素的问题。6月6日印发了《金洞管理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金办发[2017]16号)和考核办法,将创建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作为年度重要考核内容。2017年与各组长镇区直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责任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比例提高10分。
五是关于2013年永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要求实施涉企首违免罚制、涉企轻微违法行为整改制、下限处罚制的问题。金洞管理区未转发该文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后,无违背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
附:金洞管理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upload/news/201712/20171222034343605210.rar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金洞管理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46-3859606
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0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