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洞管理区教育扶贫惠民及减负政策明白卡
一、学前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
1.政策标准:对符合入园年龄,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
2.享受对象:在公办幼儿园和经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不低于在园幼儿总数的7.5%比例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幼儿园实行全覆盖。
3.办理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申请,幼儿园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幼儿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区教育局审核汇总资助名单,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二、小学教育阶段
(一)“两免一补”
“两免”
1.政策标准:免收学费、免收教科书费。
2.享受对象:小学阶段在校学生。
3.办理流程:小学阶段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直接对所有学生免收学费和教科书费。
“一补”
1.政策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小学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生活补助。
2.享受对象: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寄宿生总数的28%比例评定;对寄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行全覆盖。
3.办理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申请,学校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区教育局审核汇总资助名单,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二)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政策
小学一、二年级不推荐征订任何教辅材料,三至六年级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原则,且由学生在《永州市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范围自愿选择订购,每生每期金额均不得超过70元。
三、初中教育阶段
(一)“两免一补”
“两免”
1.政策标准:免收学费、免收教科书费。
2.享受对象:初中阶段在校学生。
3.办理流程:初中阶段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直接对所有学生免收学费和教科书费。
“一补”
1.政策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初中生按每人每年1250元给予生活补助。
2.享受对象:在学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寄宿生总数的28%比例评定;对寄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行全覆盖。
3.办理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申请,学校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区教育局审核汇总资助名单,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二)初中教辅材料征订政策
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原则,且由学生在《永州市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范围自愿选择订购,七年级每生每期金额不得超过100元,八年级每生每期金额不得超过1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每生每期金额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
四、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政策标准: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助学金2000元。
2.享受对象:具有正式高中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总数的15%比例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覆盖。
3.办理流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学校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区教育局审核汇总资助名单,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二)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
1.政策标准: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免除1000元,其他高中学校每生每期800元。
2.享受对象:就读我县高中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办理流程:学生提出申请,学校采集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信息,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后分别报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审核;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合格后确定的学生名单及人数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免除学费的补助经费拨付到学校。
(三)普通高中教辅材料征订政策
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原则,且由学生在省、市《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范围自愿选择订购,高一年级每生每期金额不得超过200元,高二年级每生每期金额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每生每期金额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
五、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1.政策标准:免收学费。
2.享受对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3.办理流程: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直接对所有学生免收学费。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
1.政策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2.享受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全部学生,非涉农专业按在校学生总数的15%比例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行全覆盖。
3.办理流程:符合享受对象学生申请,学校民主评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区教育局审核汇总资助名单,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六、高等教育阶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政策标准:对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提供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就读大学期间免收贷款利息。
2.享受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覆盖。
3.办理流程:①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②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出具认定意见加盖公章;③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⑤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办理单位:金洞管理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46-3858071
金洞管理区教育局
2017年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