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办发〔2018〕5号
中共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对金洞管理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攻坚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永州市公安局金洞分局党委,区教育局党委,区直机关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区进行了巡察,形成了《关于对金洞管理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攻坚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并于2月9日反馈到我区。经区党委研究,现将《关于对金洞管理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攻坚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组织学习,自查剖析,强化措施,整改落实。
中共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关于对金洞管理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
扶贫攻坚工作巡察的反馈意见
中共永州市委第六巡察组
(2018年2月9日)
根据市委的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金洞管理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和扶贫攻坚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圆满完成了巡察任务。12月2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现将巡察意见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金洞管理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抓党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在基层组织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等方面都取得了成绩。但巡察也发现,金洞管理区基层组织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及以权谋私、虚报套取、项目推进缓慢、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弱化,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是村支两委为老百姓办事和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致富本领较弱,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提到服务群众,总是先向上级提要求、讲条件、要经费;部分党组织将服务群众的形式拘泥于走访查看或节庆慰问对群众直接给与物质帮助的较多,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拟定产业发展等方面关注度少。二是合并村没有形成合力。2017年上半年并村改革后,金洞管理区有合并村达23个。由于历史、经济等原因,目前虽然村合了,但有些村还存在心没合、家没合、事没合、资源没合的“一合四没合”问题,直接影响了合并村的正常运行发展。三是个别党员模范先锋意识“淡化”。有的党员党性不强,日常工作中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存在班子配备不到位、抓党建工作力量不够强、党员教育流于形式、年龄老化等问题。一是部分区直单位、乡镇班子配备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有的单位班子成员缺位时间最长的达1年多。二是抓党建工作的力量不够强,存在轻党建重业务现象。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思想上认识不足,特别是部分村支委抓党建昀工作思路不清,导致基层党建工作走过场。少数党务工作者综合素质不高、能力不足。三是“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金洞管理区属山区,有的村因居住分散,党员年龄老化,年轻党员大多外出务工,党支部往往开不起大会或党员大会到会率较低,外出党员组织生活不正常。有的村以学习和会议代替上党课,村务公开不完善。部分区直和乡、村党组织生活不规范,实地巡察的12个区直单位、乡镇以及村级组织中,区直单位退休党员管理教育难度大、部分党员参加活动不做记录,抽查的党员手册,存在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四是存在农村党员结构失衡,基层党员年龄老化,一些村党组织存在后继乏人的现象。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党员思想懈怠、不思进取。部分区直单位领导干部缺乏进取心,不想干事,不愿担责,想退位休息;有的区直单位、乡镇干部不安心工作,驻村不到位;有些村支两委干部,因为近年来扶贫、党建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难度大,有不原意干的思想;部分党员在困难面前不敢亮身份,有畏难情绪;二是干部作风不实。部分干部办事拖沓,推诿塞责,工作难以推动,少数干部擅自离岗。市委第六巡察组于11月17日上午,对金洞管理区部分乡镇值班及扶贫工作队员驻村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3人不在岗。
(二)扶贫攻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扶贫政策走样。一是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搬迁对象识别不准。三是产业扶贫资金没有用于产业发展,2017年上级拨付的产业扶贫资金,部分以“送福猪”名义按500元/户,直接发放给贫困户。四是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政策落实不到位。2016年,由于金洞管理区农村新农合医保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缓慢或投向不精准,部分贫困户未能按规定享受贷款利率优惠或贴息补助。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如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放职工福利或弥补单位招待费的问题。二是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如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日常工作经费。
3.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虚报、套取、挪用、滞留等问题。一是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其它非扶贫项目建设。如金洞镇马蹄口村新农村建设。二是涉嫌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如2016年石鼓源乡西岭坳村德发家庭农场和志辉专业合作社。2017年凤凰乡旭日洞村大众原生态种养有限公司。三是侵占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如原白果市乡中学部分路段和操坪地面硬化。四是虚列项目预算,涉嫌套取项目资金。2017年,凤凰乡旭日洞村饮水工程。五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滞留闲置,项目进度缓慢。2016年3个集中安置点均已达到入住条件,但入住率不高;2017年3个集中安置点还只是完成了主体工程;2017年分散安置工程严重滞后,绝大部分10月下旬开工建设,有小部分还未动工。六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在项目实施和结算报账过程中,村账乡代管报账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台帐不规范、资料不完整。
4.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一是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在上报贫困户申报时,一些村干部作风不实,乱作为,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识别,导致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如2014年凤凰乡某村妇女主任以其丈夫的名义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部门和乡镇对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不大、宣传面不广,镇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理解把握不透彻,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知晓率低。2017年,凤凰乡旭日洞村的易地扶贫搬迂甘划分散安置动工率低。三是危房改造档案造假、审核把关不严。区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档案,资料不齐、缺项较多、漏洞时出。如申请审批危房改造日期与验收日期间隔太短,有的档案从申请到验收只差几天,个别不同户主档案中房屋改造后的照片为同一照片。四是部分项目建设规避公开招投标。乡镇实施的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按程序招标的现象。如凤凰乡红原仁光村移民安置点附属工程项目。
5.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抵扣低保金、村务不公开等问题。一是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自筹资金存在抵扣低保金现象。2016年如凤凰乡旭日洞村村道硬化工程自筹资金。二是不按规定公开政务、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部分村特别是合并村不按规定公开原村级财务。如石鼓源乡鸭婆凼村合并前的原鸭婆凼村、农胜村,至今没有交接公布村账。
二、巡察期间交办的信访件、交办件的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交办问题及线索9件,截止巡察结束,已办理7件,2件正在办理中。
三、意见建议
1.配好配强基层组织班子。要高度重视区直单位和乡镇班子缺位的问题,特别是党委班子成员要及时配备到位,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要稳定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工作正常开展;要切实加强村级特别是贫困村党文部、村委会班子建设,提高村支两委集体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坚持从严治党管党,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要抓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真抓真严、敢抓敢管;要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和管理党员中的主体作用;要加强基层组织的治理,在党建机制上多动脑筋,培养一批有胆有识有能力的基层干部,带领广大群众创业增收,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好成效。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基层组织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一些党支部开不起支部大会、以学习和工作会代替上党课等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好全区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切实改变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思进取、不想干事、不敢担当的问题。
4.加强政务村务公开。要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要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制度,引导村干部认真学习精准扶贫及惠民惠农政策,强化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务、村务公开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开工作执行不好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提升扶贫工作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中央扶贫攻坚政策。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学习领会脱贫攻坚的政策要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促使广大干部沉下心、俯下身,齐心协力推进扶贫攻坚;要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认真落实中央安居扶贫、兜底扶贫、产业扶贫等一系列扶贫政策;对执行扶贫政策走样,致使大量资金滞留、项目拖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6.加强扶贫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健全和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底数,切实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的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发生;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扶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违反纪律规定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令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7.抓好问题整改。金洞管理区党委要高度重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巡察组列出的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对照脱贫摘帽的标准,一项一项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对扶贫攻坚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会后,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通报(发至下一级党组织),反馈的原则意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党委整改情况和党委书记对反馈意见的具体组织落实情况,请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经巡察组审核后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督促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办理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处理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撮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共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印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