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金洞管理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金洞管理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永州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永政办发[2011]59号)要求,为切实增强我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市工业灾害是指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形成的城市工业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以及由此引发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如火灾、爆炸、泄漏、中毒、辐射、污染、采空区和高层建筑物坍塌等事故灾害。城市是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集聚,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各类生产要素汇集。有效控制城市工业危险源,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确保城市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随着我区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城市高危行业、涉危企业增长较快,一批基础建设项目、城市公共设施项目集中上马,人流物流车流日益繁忙,城市新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不断衍生,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灾害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清醒认识城市工业灾害的严重威胁和巨大危害,以及当前我区城市发展中面临事故灾害的严重威胁,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强力打非治违,深化隐患治理,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应急保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城市工业事故灾害发生,促进城市安全科学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相协调,实现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
目标任务:到2012年底,基本建立全覆盖的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全区城区内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工业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突出安全隐患得到初步治理,城市工业事故灾害明显减少;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工业灾害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城市工业重大危险源得到全面监控,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城市居民防灾抗灾意识明显增强,城市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基本杜绝恶性城市工业事故灾害。
三、防治领域和工作重点
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城市及其周边3公里内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使用、处置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
城镇燃气设施:城镇燃气门站、气化站、混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储配站、加气站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
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管理:城市建筑、桥梁、供水供电和排水排污设施、城市自来水厂、加压站、供水管网,发电厂、输变电站、供电管网,以及排水、排污设施及管网等;
城市地质灾害:土地的金属污染、城市地下水的污染、城市不同层位的地下水贯通、地面的沉降、城区边坡的滑坡等;
雷击:城市工业企业、建筑物及塔类设备等;
其他可能形成危险源或隐患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四、工作步骤
管理区相关部门及金洞镇人民政府应按照《金洞管理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职责分工》(附件2)要求,认真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2011年9月至10月)。层层动员部署,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启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2.排查摸底(2011年10月至12月)。管理区相关部门及金洞镇人民政府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城市工业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城市工业危险源、安全隐患档案和电子信息库,并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防治方案和治理规划(2012年1月至6月)。管理区相关部门及金洞镇人民政府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方案及高危、涉危工业布局调整规划。
4.综合治理(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一是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城市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在城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应予取缔的坚决取缔,应予处罚的严格依法处罚。二是深入开展城市工业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城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治理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分级建立城市工业灾害监控网络,对可能发生突发性或累积性工业灾害的危险源、安全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监控人员、手段和设备,进行严密监控并及时预报、预警。城市建成区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装置、场所全面实施在线监控、自动报警、自动控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完成三级防控体系的建设。四是加强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城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协调平台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紧急避险场所和设施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害的能力。
5.考核评估(2013年上半年)。2012年第一季度和2013年第一季度,管理区组织考核评估组,对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估。2012年第二季度和2013年第二季度,市人民政府将组织考核考评组对管理区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两轮检查考评。
6.巩固提高(2013年至2015年)。巩固前段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成果,全面实现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目标,分级建立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管理区相关部门及金洞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金洞管理区成立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导、统筹、协调、督促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区相关部门及金洞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2.强化源头治本。科学制定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关、停、并、转危险性大、能源资源消耗大、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加快淘汰和收缩高危产业、落后产能,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推动城市产业升级。管理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把安全关,认真执行项目立项、土地和资源审批、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各项建设项目纳入“三同时”制度管理,有关部门要严把审查验收关。原则上城区内不得新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项目。
3.加大资金投入。管理区要加大用于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财政投入,引导城市高危产业优化升级和涉危企业关停并转,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要确保城市工业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治理到位。发改委、经贸、城建规划房产、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每年在资金安排上对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重点项目要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城市工业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这项费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列入成本。
4.严格考核考评。根据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分年度把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逐月通报、及时警示、年度考核制度。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文明城市(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职、防治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城市工业事故灾害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制定城市工业灾害评估指导意见,组织专家定期对城市工业灾害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实行分类管理。
5.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城市居民防范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发布城市工业灾害信息,正确引导舆情,确保城市社会和谐稳定。
6.落实阶段工作目标。金洞镇人民政府及管理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2011年11月20日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1月30前,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城市工业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汇总材料及城市工业危险源、安全隐患档案和电子信息库(见附件1)一并报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从2011年10月份起,每月月底前,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够兵、樊永前;
电话兼传真:0746-3859199;
电子邮箱:353236731@qq.com。
附件:1、城市工业企业(单位)危险物品和安全隐患
登记表
2、金洞管理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职责分工
3、金洞管理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
小组成员名
作者:党政办
编辑:redcloud